的便宜。
今天他们运气还行,没有遇到狮群,但是也没能成功捕捉到角马。
瑞恩试了三次:第一次没开?始就被发现了的第二次追上了,却没能成功扑杀,角马挣扎得很厉害,给逃脱了的第三次差点追上,却被一头公角马撞了上来,差点没把瑞恩给踩死,幸亏他反应迅速,马上就起身逃走了,捡回一命。
都说草原上动物?捕猎的时?候,食草动物?是为了逃命,食肉动物?是为了一顿饭,殊不知,食肉动物?也是几乎是拿命去换这顿饭的。
在草原上生存岂是易事,每一次搏杀,其实都是在搏命。
边冀说:“今天就算了吧,这太危险了,我们找小点的动物?。”
露娜也说:“对,看来这角马肉不好吃啊。”
小黑说:“我刚刚去那边捕猎,看到有几只疣猪在吃草,要不要试试?”
“可以,去试试吧。”边冀说。
他们转身去寻找疣猪,却赶上了一场精彩的猎杀,是一只猎豹在追逐一只汤氏瞪羚。
汤氏瞪羚是陆地上时?速第二快的动物?,逃跑中的它走位姿势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就像是脚踩风火轮凌空飞翔,但猎豹的速度比它更快,而且它的尾巴就像方向盘,随时?都在遥控,及时?调整奔跑的方向。
下过雨,草地上很湿滑,最后?还是慌乱中的瞪羚先失误,滑了一跤,猎豹顺利得手了。
边冀看得直呼过瘾:“简直太帅了!”
同一时?间,露娜说:“简直是太好了,终于有肉吃了!瑞恩快上!”
边冀发现,猎豹这打工豹的形象简直是深入草原居民之心,就连露娜都知道猎豹的肉是最好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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