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分公司的独立经营,集团采纳的是分成制度,每年只会从分公司的利润中收取一定比例充入总部财务,剩下的则或充作当地员工奖金,或充作分公司的发展资金。可以说只要业绩够漂亮,赚的越多,分到的也就越多,收益是不设上限的。可一旦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总部也不会一直拨款扶持,只会考虑更换负责人,或是直接关闭这些公司。
这是彦明睿定下的规矩,可也是被彦明睿一手打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