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来也稳赚不亏。
这时井济恩过来了:“薇薇,你在这干什么?我就低个头的工夫,你就不见了。”
三年前的他对她还是很有分寸的,不会一口一个“小薇”,亲密得过了头。
和某些明星不同,她从不把经纪人当保姆看待,不会什么事都让他们做。然而这一世薇薇对他便没那么客气,把没喝过的香槟杯给他拿着,让他认清自己的身份。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她想要传递给他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你不是我的经纪人,我们根本不会成为朋友。
他帮薇薇拿着香槟杯,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要,只好端着跟了她一路。
她到离沙克达远些且周围人少的地方,试探着问他和沙克达熟不熟悉。
井济恩茫然地摇头,一副不理解她为什么会问出这种问题的样子。
薇薇不管他有没有和沙克达接触过,她今天就要和沙克达接触一下。刚好和沙克达谈话的人离开,在井济恩诧异的目光中,她径直走向了他。
通常情况下有种被称作是“直觉”的东西,又或者说是动物的本能,会对人进行遇见。有时候一个人遇见一个人,他身上隐约有种令人害怕的东西,会让别人意识到“这个人曾经杀过人”。他不必表现得很强硬,更不用去告诉别人什么,但就像动物一样,人们能感觉到这个人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情。
这种感觉在上辈子薇薇第一次遇见他时并没有起作用,这会再说就有种事后诸葛亮的意味了。但不得不说沙克达身上有种独特的气质,尤其是他那道像警戒色一样的横疤,暗含着对即将到来的危险的预警。
也许不止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时候察觉到这丝危险气息,可它实在是太细微了。而且后天的教育都会让人们不要以貌取人,所以真正把这份预警当回事的人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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