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是多馀的,老师本来就不属于谁。
啊啊,我真的是蠢毙了。
这天,是举办两天一夜的公民训练的日子。
我的脚已经差不多復原了,医生说,这就是青春的力量。
跟着大家搭上游览车,目的地是一个相当着名的露营园区,许多学校都会选在该地举行公民训练。
「你说你们要住小木屋?」我跟阿森说,因为即将到比较山上的地方,不确定手机收不收得到讯号,或许会消失一天时,阿森很惊讶地这样回覆我。
「对啊,怎么了吗?」
「也太好了吧!小木屋欸!该不会还有热水跟床吧?我是国中时去过隔宿露营,当时我们是六个男生挤一个帐篷、睡在硬梆梆的地板上,而且洗澡一个人只能洗五分鐘,水龙头打开又全都是冷水……」
阿森滔滔不绝抱怨了好多,多到我快要產生学校是不是挑了个豪华版行程给我们的错觉。
一抵达目的地,将行李拿到小木屋放好之后,我们立刻就被要求换上迷彩服,分批开始了一连串的活动。有些班级被带去上军训与野外求生基本常识的课程,包括搭帐棚、三角巾包扎等等;有些则是带去体能训练场,可以体验的设施有攀岩、垂降、高空绳索等项目。
虽然我的脚已经近乎痊癒,但为了避免二次伤害,体能训练的部分,我都只是待在平地,看其他同学玩得不亦乐乎。
「这个比想像中的高欸,万一真的摔下去,防护网应该撑得住我吧?」我看着灿熏在绳索上微微哆嗦的模样,不禁惋惜手机被规定要放在小木屋内了,否则还真想把这个画面拍下来,日后就可以无情地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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