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
顾珏也好久没吃到肉了,那天他喝了好几碗的肉汤。他在那一刻就跟许多将士一样,觉得他们或许还能撑一撑,还能继续打一仗。
他们都不敢想打胜仗,只要不继续输,不继续退就好了。
但留在军营中的程锦,偶然抓住了个探子,竟然顺藤摸瓜抓住几个奸细出来,随后他们就打赢了一仗。
之后,他们就没输过。
顾珏不意外军中将士将程锦当成福星,因为他有些瞬间也觉得这些胜利都似程锦带来的。
站在程锦对面的只是一个普通小兵,看起来才十六七岁的年纪,脸晒得有些黑,眉眼倒看得过去。他看着程锦,眼睛很亮,红着脸傻乎乎地问:“什么是同袍?”
程锦笑道:“就是一起打仗的人。”
在顾珏看来那个小兵明显别有居心,他竟问程锦:“我不认得字,程姑娘能教教我么?”
程锦竟好脾气地蹲下,捡了木棍,一笔一画写给他看。可那个小兵的只看了几眼字,便只看着程锦。程锦竟然不觉冒犯,认真将这两个字教了。随后那小兵说想要学自己的名字,程锦竟然也教了。
几乎所有人都说程锦性情很好,只要不是她救治伤患的时候。平时怎么烦她,她都会不耐烦。
但顾珏只觉得越看这样的程锦越发厌恶,还不如她刚到军营时,让他看到第一眼。
果然攻于心计,如今当真被她一步步的就这么缠过来了,甚至还让他父亲动了要让他娶程锦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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