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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一阵急促的叫声响起之后,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从垃圾场深处走出只一瘸一拐的狗狗,那正是老金。
“老大,你找我?”老金先和老大打了声招呼,然后看向傲风,“警官先生好啊,又见面了。”
傲风咧开嘴巴,也冲他笑了笑,眼角的余光放在老金那条受伤的腿上。也不知道它这一天到底去干了些什么,昨天看起来肿胀不明显,今天就肿的像个小山包似的。庆幸的是,它的骨头没有被砸到,不然处理起来只会更难。
老金站在原地不动,任由傲风把那瓶闻上去奇奇怪怪的药水抹在它的腿上。你还别说,一直肿胀不堪的腿先是感到一阵灼热,等这阵感觉过去之后,老金那条被砸的腿感觉轻松了许多。
“谢谢你!”老金这话说的比刚刚热情多了。
“不客气,”傲风周身萦绕着红花油特有的味道,觉得自己鼻子都要烂了,“今天我来找你们,除了送药之后,其实还有件事。”
“你说吧。”
“能不能再和我说一说前天那个男人?像长什么样子之类的?”
这对老金来说其实是个盲区。因为大部分的狗狗,其实并不能记住人类的相貌,他们认人大多靠的是声音和气味一类的特点。老金歪着头想了一会,提供了一个线索,那个人的手背上,有一块黑黑的东西。为了方便傲风识别,老金伸出了自己的左前爪示意。
傲风有些振奋,胎记的话,简直是认人利器,他们再次走访时,就可以着重观察大家的手部了。可惜的是,这个信息没办法让其他人也知道,不然的话按图索骥比盲目寻找总要快得多。
和它们又聊了一会后,傲风踏上了回警局的路。这次花的时间更少,距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傲风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便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宋长风的到来,成功地帮助自己规避了“越狱”被发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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