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尹,亲自判了他流刑,其后平步青云,被世人称作“包青天”的包公结为忘年之交。包公对外从不掩饰对他的欣赏,两人一在朝中,一在边关,却不曾断了联系,而是常有书信来往。包公待他如自家子侄,而刘英国公每每提及包公,也都尊称一声“老师”。
彼时夏贼自立,朝中文武就是战是和一事争论不休。虽仁宗皇帝力排众议,出兵伐夏,但军备废弛,武将又受制于文官统帅,往往错失战机。
直至康定元年,金明寨一役,身在军中的刘英国公机缘巧合下识破了夏贼的诈降之计。又临阵而先,配合延州军大破夏军,给疲乏已久的宋军带来了难得的胜利。
朝中的风声有所改变,而常年经略西北边防的武将们也突然意识到了刘英国公身份的妙处。
他外祖是当朝宰相,父亲是正儿八经科举晋身的文官,自己又与当时已经是御史中丞,在文官中素有声名的包希仁有半师之谊。这个本该根正苗红的未来文官,偏偏又有着太后义子、官家义弟这样近似于勋贵的身份。加之阴差阳错来了边关,还因战功加官进爵,扒拉一下,未必不能拉拢到武将这边。
不说别的,单就他在边关冒头后,于后勤物资一事上,上有当朝宰执直白撑腰,下有一向主张不分文武之异以用人的包希仁使力,后宫中还有太后放出话来。冲着这大批大批送到边关,原本不知需要他们上书多少遍,还要被克扣削减的粮草军械,武将们便是白送他功劳也愿意,更何况还是有真才实学,可以寄予厚望的可塑之才。
[1]《国语·周语下》曰:“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
[2]《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志第一百六·舆服五》 :“公服。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领大袖,下施横襕,束以革带,幞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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