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到原来家伶是因为察觉到我的身体不适,所以才会提出要先离开的要求?结果那时候根本就不是什么刚刚好,而是我从头到尾都被她给看穿了。
『哼哼……』我冷笑了几声,登时觉得自己真的很蠢。
〈我们下个礼拜要去天马牧场还有后里骑脚踏车,你想要一起来吗?〉
这又是代表什么?我们?所以我会见到志豪吗?去那边看着他们手牵着手恩爱的模样吗?这就好像在打落水狗一样,就算很可怜,同时却也很可悲,我几乎觉得自己的眼神,就像期望得到疼爱的小狗一样楚楚可怜,我耻笑着这种令人感到愤恨的自己。
而你知道吗?我人就在后里,刚参加完一场很特别的人──她的告别式。
收起手机后,便一手弹走烟蒂,接着穿起西装外套、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并发动机车引擎出发回家。
其实打档车和以前的小125有别之处,在于前者给了我一种追逐风的感受,而后者却只像是代步用的小机车一样,就算cc数差不多,骑乘起来的感受却截然不同。
用台湾味一点的形容法来形容,就是:懒叫比鸡腿。
『谢了,这真帮了大忙。』
回家以前,我顺道去了一趟老闆的修车厂,因为西装外套是和一个在这边的老朋友借的,而这种昂贵的东西用完了就应该尽早交还回去才对。
「三八啦!如果这点忙都帮不上,那兄弟也不用做了!」
理有三分头的这个瘦皮猴从以前就被我叫做干譙龙,他是从前跟着老闆一起闯荡的好兄弟之一,同时和我算是拜把的。虽然他年纪比我大,却总是我在指使他,这点确实让人感到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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