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白痴的国中歷程,居然成了我现在怀念琨闵的好理由。
这就是男孩子之间的友情──就算是因为再怎么让人发指的原因而吵架甚至打架,即使因此打到受伤了,还是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那隻手,和你一起勾肩搭背地耍屁孩。
后来升上高中之后,我去读了男女合校的一所烂高中,就读这一所高中,是我人生里最感到后悔的事情,而琨闵则很悲剧地去读了男校,因而失连了好一阵子。
「嘿嘿,好久不见了耶!怎么突然跑来找我啊?」
个子不高的他,倒是有一身还算精壮的体魄,黝黑的皮肤配上小平头,纵使让那张脸看来十分人畜无害,却也让人感到:『这傢伙还是别惹得好』。
『想到就来了啊!很久不见了,不是吗?』
「也是啦,最近过得怎么样?」
『最近喔……偷偷告诉你,老子要结婚了。』
「哇赛,真的假的?」
这个『哇赛』从以前起就一直是琨闵的口头禪,就算经过时间的洗礼,这个小习惯也儼然成了他的一种招牌。
从以前琨闵就是个比我和阿光还要成熟的小男生,同时也是个见识和我与阿光不同方向的人。简单来说,就像是我们习惯看妹来洗眼睛,但他就会觉得那是一件无聊的事情。
『有出暗黑3耶,你有去玩吗?』
「啊……没有说,最近没有时间可以玩电脑。」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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