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倒会的情况发生,通常是标到会的人捲款逃跑,或是其他因素停止支付每期的会款。以前的人没有什么完善的法律观念,遇到倒会这种事通常就是摸摸鼻子,自认倒楣。跟会的人都是亲戚或是熟人,大家也不想去提告,多半是私了。那些人看准我家孤儿寡母无人撑腰,厚着脸皮说没钱还,阿母也无可奈何。
放款的钱更是有去无回。那些敢做私人放款的金主,手下得有本事追帐的兄弟才行,否则钱进了别人的口袋,就似肥肉进了饿狗的嘴,哪有又再吐出来的道理?阿母仅是一个没靠山的寡妇,别人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阿爸留下的财富,就这样被阿母这一点,那一点的渐渐挖空。
阿母想起阿爸有保生命险,但是苦于没有死亡证明无法申请理赔。那间保险公司是日本的知名大企业,台湾分公司于光復时便结束营业。我们曾写信去询问日本的总公司关于这件理赔的事,对方如预料中的没有回音。缴了数年的保险费,全付诸流水。
真正的致命打击是民国三十五年时,当时通货膨胀十分严重,平时连出门买个菜都要带着一大布袋装的钞票。后来,国民政府公告实施旧台币换新台币政策,四万元才可换到一元。不少人带着大袋大袋的旧钞去换新钞,却只换成几块钱,当场在街上哭了起来。
生意人有货物保值,而且物价是不断的上扬;农人的穀物和牲畜等同财务;有土地的有钱人则不受影响。最惨的是像我家这样,只靠着银行存款生活的家庭,简直是晴天霹靂。。
我那时还曾怪阿母怎么不早一点去办这件重要的事,一直拖到截止日前才去换新币。其实早一点或是晚一点换,没有差别。
眼看着存款突然缩水这么多,得想办法有收入才行。阿母一辈子没有工作过,也没有任何特殊的谋生技能,左思右想后决定摆个小摊子从卖香菸做起。阿母认为卖香菸很单纯,本金也不需要太多,将家中一些较值钱的家具变卖掉,做为本金还绰绰有馀。
阿母准备了一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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