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像是看到什么骯脏丑陋的东西,高声警告着自己合弟弟别学。
用着周围人都听得见的音量说着:那样是不正常的,是错的。
「可是他们是互相喜欢吧?」
那时弟弟说的话,才让她觉得自己的想法还是正常的。
「对啊,喜欢就在一起,怎么会是不正常的呢?」并且想要反驳。
「哎呀!你们两个傻瓜!就是喜欢和自己同性别才不正常啊,根据人的基因就是雄性和雌性做结合才会有下一代,才会有你们两个啊!;还有古人讲究阴阳结合,男人是阳、女人是阴,只有这样才能互补,形成一个圆——」
「所以喜欢跟自己同样性别的人就是怪人嘍?」
「不管是男生喜欢男生,还是女生喜欢女生,都是不行、不正常的——同性恋就是神经病!脑子出问题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的人。」
那时听到除了震惊就只剩下不知所措,陈若初只知道自己是由心不认同这种说法,但奶奶是长辈,她无法再继续反驳。
反正这些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那时陈若初是如此篤定着。
直到,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本以为开放的社会其实并不如自己想的那般,台湾已经是于亚洲国家相对开放的社会型态,可同性恋能正大光明走出来证明自己的机会,却只有电视转播的同志大游行。
然而这些却被家里人宣扬为,妨碍社会风气、一群神经病、甚至「邪教」这个词都用上了。
电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