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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在乎其他同学完全不是因为我而疯狂大笑,只要她有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有趣就好。
为此郭妮华说要来个庆功宴,其实就是很白痴的又去老张的餐馆,而且是各付各的,但她会大方点买一座蛋糕请大家吃。我藉由这机会超没章理又大胆且得意忘形着周冠溱有称讚过我,所以我跑去邀约她一起参加庆功宴。
果然她一脸就是莫名其妙,你们拿第一名甘我屁事?而且还是各付各的。但她拒绝我的原因是她家里管很严,她没办法去。我本来以为她在豪小,家人管很严是一个超好的藉口,但后来发现真的是呢。
可是这过程让我提升了不少不晓得哪来的勇气与自信,郭妮华与李依樊他们没有因为散组后就不跟我来往,我自己也挺难相信这一次的组队成为我们奠定友情的基础,或许因为他们都在我身上找到共通喜好—我爱看漫画也爱看小说。
而且他们两个讲话很北七,刚好其实我也是。再加上虽然以同年纪跟女生来说他们算是很自由,可是家庭风气始终比较保守传统,来我家话题毫无禁忌,我妈还可以跟着一起聊让他们觉得跟我来往实在太有趣了,我莫名其妙透过他们成了班上不到高人气却也不会再是被孤立排挤的角色。
我成了两大美女的好朋友。
好朋友哦。是好朋友,到了现在我三十四岁了都还保持联络的好朋友,儘管有点变调了,但还是有联络。
所以,那段期间我很活泼开朗,也终于了解到什么叫做有朋友的忙碌与充实。我尽情的搞笑,跟郭妮华与李依樊尽情的搞怪,我的触桃比他们还要多,也比他们还要有间钱可以买堆有的没的屁去学校娱乐大家,所以我就更无顾虑的会在偶尔的时候去攀谈周冠溱,她从未给我不好的脸色看,还总是可以被我逗到笑得好可爱。
总之我认为我给了她理由了,虽然我不确定她是否本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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