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