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学习给人机会。」
「他们在杀人时……给过死者机会吗?」
「注意听我说,你应该分析一个人从天真无邪的小婴儿……到长大后变成残暴冷血的杀
人犯是为何?大家起点相同,有人思想健康,有人却干出覆水难收的滔天大罪?有所差异,
是因为家庭因素、成长环境、国家教育,这些都是必须深思的社会现象,我们得用尽全力探
讨这项议题才能帮助人类进步。」
「太不切实际,费这么大劲浪费社会资源,妄想完成任何国家都无法做到的犯罪防治,
的确严格执行还是会有死刑犯產生,但并不代表吓阻作用荡然无存,然而取消的话呢?犯罪
率就会因此下降?回想一下吧,至今为止多少杀人犯的笔录都是台湾不会执行死刑,要这么
劳师动眾,不如将重心放在惩罚的加重升级。」
「狗屁不通,“刑罚必须与罪责相等”你自己说的,人命只有一条,古今中外多少死刑
犯不只干出一档杀人案?或孩童、或孕妇、或强姦分尸、或凌虐致死、或烹煮嚥食,造成人
民愤慨不已,岂是付出生命代价就能轻松偿还?死了还太便宜他呢,你的理论根本虚幻无实
,何不选择一套最符合社会利益的制裁方式?」
「那也不会是无期徒刑,花纳税人的血汗钱养一群人渣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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