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喜欢有趣的东西,在夜店舞厅疯狂与人调调情是生活中的调剂,但对感情她很认真,可不知为何,大学交往的四个女友,全都不到一年就与她分手,因为我太受欢迎?因为我跟人搞曖昧?因为我总是忘记你的存在不回讯息?因为在我眼里,朋友比情人重要?why?你是我吗?我从没那么想。
「可恶!我那么爱她!」
是,明雋的酒量是不太好,突然从椅上站起,旁边的人吓了一跳。
「抱歉,我的妹妹,酒品不好。看来是疯疯傻傻,但很单纯的。」
陈俊笑着解释,看他翘脚的神态与媚眼,比起喊他哥哥,更适合叫他姊姊。
碰!
明雋后来是醉倒在桌上了,到底是有烦恼,看似乐天的小傻瓜,真的有心事都不说,陈俊拿她也是没办法啊,不能丢下这个傻女孩,不然会被有心人士捡走,你长得是秀色可餐,全身上下都是破绽,现代女性,竟然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陈俊叹气,要放弃今晚的小帅哥来照顾你这小呆瓜,我上辈子欠你了。
最后叫了计程车,明雋躺在陈俊的肩上,酒味很重。陈俊不说话,就滑手机,看明天的工作行程,一路上,耳边总是传来明雋的低语。
「我那么……爱她……」
「妹啊,你真的懂什么是爱吗?」
陈俊是听腻了,明雋每次失恋都要搞这齣剧,到头来也是你没经营好,都多少次了,你还没学乖。谈恋爱,不是玩游戏。
「璇……璇姊姊……」
然后又是熟悉的人名,说了多少年,陈俊是没亲眼见过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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