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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分之一吧。陆仟想。不对,四分之一吧。
…不重要,反正就是老话,如果可以的话,游戏当然要慢慢通关啦。
甘明熠把陆仟送到了开会的办公室门口,拍拍她的脑袋准备走人,却被陆仟轻轻抓住了衣角。
他有些疑惑地回头,看到女孩踮起脚,凑近他,扑扇着杏眼轻轻说:“你今天好帅。”
甘明熠是陆仟“百分之九十(准确说现在是九十五了)”理想型还真不是夸张。就连穿衣的品味这一块,都从未踩过陆仟的雷区。
陆仟有“潮男恐惧症”,最怕盲目堆积品牌和穿大logo的男生。甘明熠跟她穿衣很相似,都是走简单的路线,以质感为主。颜色主要是冷色调,但偶尔穿插一些特别的颜色——例如今天穿的淡黄色开衫,让人眼前一亮。
男孩今天外面套着灰蓝色的大衣,里面是淡黄色开衫和白t,配上灰色的阔腿裤和灰棕色的麂皮勃肯鞋。并不是常规的单品和颜色的搭配,因为甘明熠随意松弛的气质反而特别又时髦。
陆仟平时不觉得,今天突然发现男孩的皮肤还挺白的,尤其在衣服的映衬下。加上他个子高,肩膀又宽,往那一站,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陆仟跟不少帅哥并肩走在一起过,今天是第一次对那些对旁边人投来的目光产生了危机感,甚至有些小小的吃醋。
甘明熠看着女孩亮晶晶的眼睛,心里有些意外。他本以为按陆仟的意思,估计她会觉得没必要在学校大范围公开他俩之间的事,自然也不会说要什么大白天的卿卿我我,所以才直接转身走人——当然也有刚刚的情绪作祟而赌气的成分在。
先前还点着他“不要太快谈恋爱”的女孩,现在又大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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