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居期待的目光对上,后半句「那是什么破烂取名法?」被他吞进肚子里,接替的话变成:「--还是叫小金罢。」
崔可居眉眼弯弯地说:「我也觉得小金好听。」
不远处的小金接二连三地打了十几个响鼻。
小金的主人无言地低头,并专心一致地帮崔可居处理伤口。
崔可居盯着东方意风专注的神情好一会,越发觉得熟悉,他想起他提了两次都没被回答的问题,不死心地又询问出口:「我们以前有见过的吧?」
「有没有见过很重要?」东方意风不甚在意地反问,他打开伤药罐,挖出药膏厚厚地涂在崔可居手心上。
崔可居抿唇瞪着手上乳白药膏,药膏很快变成透明无色,并带来一股清凉化解灼痛感,他闷闷地回答:「我觉得很重要。」如果真的见过,他是很想能记起来的。虽然东方意风总是兇巴巴的,可是,他也是会很温柔地帮他上药。
东方意风瞟了眼满脸写着不高兴的崔可居,心想,要不是他握着崔可居的手腕,崔可居现在肯定是捏着手指生气。
他私心认为,崔可居能忘记十一岁以前的事也不算是件坏事,他六岁被兄弟姊妹们欺负烧伤左脸,七岁时母亲离世后便独自一人生活在小小的院落里,一直到十岁那年救了他一命,他都不知道,又瘦又小的崔可居是如何撑过那三年的。
即使不清楚崔可居是怎么捱过的,但他也猜得出绝对是不好过的。
有时候他会想,自己七岁到十岁的时候在做啥?大概是让师父踩在地上揍吧?不然便是无止尽地练武。可是,他从来不用担心生活上的琐事。吃的、穿的有人送上门,日子可说是过的锦衣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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