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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说,黑鸦就明白了。
如果饮血刀吸收血气,嗜杀一些。黑鸦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他虽是妖魔混血,却从小在魔界长大。
魔界本就是如此杀来杀去的地方,也就是他们尊主登位之后,领着大家安分守己,停止内耗,大家日子才好过起来。
真要黑鸦选。
从前的日子和现在的比起来,那肯定选现在。
既然饮血刀有这样的隐患,黑鸦就不可能不在乎的。
“那是得好好教训!”
主仆俩还觉得饮血刀肯定会自己找个地方撒了气就回来。
完全没想到,饮血刀被涂山暮捡到了不说,还喝饱了妖血。
现在躺在涂山暮的背篓里幸福的打饱嗝。
至于女主人涂山暮是不是人,这跟它一把刀有什么关系呢?
跟着男主人,喝猪血,腥臭难闻,掉了它饮血刀的格调!
跟着女主人,那可是能喝妖血的!
妖血啊!
就是阎魄从前,也鲜少带着饮血刀去喝妖血。
这就相当于,吃惯了大米饭的饮血刀,突然被阎魄塞着吃隔夜饭吃了七八顿,结果涂山暮带着饮血刀去吃了一顿山珍海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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