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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却不置可否,「你没必要学这些。」
「怎么会没必要?」他严肃地抗议,「总有一天我会长得比马背还高,到时候不能再仰仗少布的保护,我要做少布的勇士。」
「但我不需要你保护。」回答快速得显得有些无情。
他语塞,华不需要他的话,他该去哪?华怎么能不需要他?
华突然叹气,揉了揉他的头发——那是她第一次用类似怜爱的方法触碰自己。
感觉比她的怀抱还温暖。
「你喜欢的话,就去吧。」华说,「以后,当我的勇士。」
某年的春末,他在羊群旁捡到一隻小狗崽。
小狗崽捧起来只比手掌大一点,眼睛都没办法睁开,只能发出虚弱的呜咽声,教人忍不住可怜。
巴特尔说那是狼跟狗杂交的崽子,长大后会吃部落里的羊、反咬主人,留不得。
但是狗崽的模样是那么可怜,比小羊羔还要让人疼惜,他抱着小狗崽,感觉自己并不是草原上最软弱的动物——为了让小狗崽活下去,他要变得可靠!
他亲自给小狗餵羊奶,大一点就切碎肉给牠,狗崽长得非常快,过了半年已然长成一条全身黑黝黝的小狼狗。沐浴着阳光奔跑时,就像华笔尖下的文字,飘逸非凡。
他把小狗崽命名为墨仔,墨仔很快就长得比他强壮,好像听得懂人话似的,充满灵性。一人一狗玩摔角时,穆仁总是输的那个。
巴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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