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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四交代。
他们发现张三是个人才之后,便完全按照张三攥写的剧本来进行诈骗。
诈骗成功率提升了至少三成!
“张三所写的剧本给李四的诈骗团伙提供了方法指导,在犯罪活动的进行过程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列举证据:“这是李四交代的犯罪数据,分别是十七个剧本所骗人数,以及金额,累计高达2000万元。”
“这是张三出售剧本从李四处获得的利润,总计一百三十万……”
“这是……”
在亮出了一系列的证据之后。
秦牧又接着说道:“按照刑法,李四的行为已完全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
随后。
他又将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法律条文当众念了出来。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没错。
事实上。
刑法为了杜绝除了教唆类犯罪的行为,专门设立了一个独立罪名。
毕竟……
教唆犯罪属于共犯。
而很多时候,告诉他人犯罪方法的人,并没有直接参与该事件。
且教唆犯罪针对的是教唆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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