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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刑法原则。
疑罪从无。
即在对每一证据查证属实的基础上,还应从整体上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通过逻辑推理和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不能形成完全闭合的证据链,有无罪的现实可能性的,应认定为疑罪。
简单点说。
就是如果不能确定被告人真的犯罪了,但凡存在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断定这个人有罪。
古代岳飞的莫须有罪名……
在现代刑法中,是不成立的。
而疑罪从无的决定者,通常是检察机关。
即公诉人一方。
公诉席上。
来自阳城的两名律师脸色低沉,正死死盯着秦牧。
秦牧的这番发言……
完全打乱了他们的阵脚,将他们辛辛苦苦整理的证据全部击溃。
他们的证据没有任何问题。
但秦牧提出的这个观点,却是一针见血。
他们若是无法区分哪个人扔的鞭炮响了,便无法对两个人起诉并且定罪。
法律是严谨的。
刑法更是如此,容不得一丝疑点,必须要完美的闭环。
而旁听席上。
前来第八模拟法庭旁听的金牌律师们脸上的表情,同样充满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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