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的。”
据说徐新越已经完全失控了,最后那段路,他根本没有丝毫减速的迹象,那个拐弯处很窄,高速冲出去几乎百分百会被惯性甩进湖里。
如果不是梁思悯在拐弯的时候堵住了他的车,并且逼停他,可能徐新越和那个女孩都活不下来。
她一向这样,活得热烈肆意,既张扬傲慢又悲悯仁慈,因为太好,却让人生恨。
她对待保姆的女儿,都能这么好。
胡檐月突然觉得自己挺可笑的,倒也不是嫉妒或者遗憾,她只是突然觉得,对于梁思悯来说,她做每件事都是发自内心,所以过得洒脱,而她自己总是瞻前顾后,总是顾虑重重,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总是琢磨来琢磨去,她曾经无比介意梁思悯的家境,总觉得不公平,总是自怨自艾。
她甚至怀疑过,她出事的时候,梁思悯一直没回邮件,是不是故意的,是不是觉得她累赘了讨厌她。
而这一切,不过都是她庸人自扰,过分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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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旸走过去,把新闻关了:“你什么时候关心这些了?”
梁思悯没起来,懒懒躺着:“看看你能不能行,你要是扛不住,我就趁你病要你命,把你公司收购了,让你给我打工。”
企业变革并没有那么容易,哪怕是季旸能力出众,也不见得能完美控得住场子。
梁思悯的主要产业在海外,委托了职业经理人打理,定期会给她做汇报,基本都是她姨奶奶留下的亲信,人都很靠得住,不需要她担心,她其实很少插手公司运营,也并不太关注国内,但如果明达真的出事,她说不定还真能吞得下。
“嗯,那你快点的,我不想努力了。”季旸点头,坐下来,俯身亲了亲她,“你最近懒得像条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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