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天晚上就和母亲说明了实习的事,惊讶之余,母亲更多的是欣喜。他当然知道,央企技术岗、北京户口、可观的薪资,随便哪一条拉出来,都够生意场上的朋友们奉承上一阵的。他早早定了中午的高铁,不想说自己是逃离了伤心地般——像父亲那样——决心匆匆离开家,然后尽量不再回来。
应该是和父亲不同的,至少他不会找人搭伙过日子。
在某些对姐姐死心的时刻,他不是没有过动摇。那些发在表白墙或是校园社群里的表白暂且不理,某个新降转来的学妹对他第二次直白地表露好感时他曾经是问了一句的。
如果我答应你,你会告诉我该怎样做你的男朋友吗。
女孩子似乎只想了片刻,爱我宠我陪伴我。
那我明白了,他说。
他疑心恐怕还是要配合她拍照发短视频或是参与她的t大生活plog的吧——第一次表白被陈炜浩“路过”后他曾经好事地“替他背调”过。
他突然间觉得女孩脸上的妆面融化掉,白色的粉底黑色的睫毛膏红色的唇釉如光下泔水般扭成滑腻的彩。他不知道怎么就感到恶心,是因为知晓自己不过是她美好生活上的一个装点,还是对这种不明不白的亲密关系的生理性厌斥。
他知道自己绝不相信这莫名其妙的爱意的。如果他不够高,如果他有些丑陋,如果他很胖,如果他……这种爱绝无可能指向自己。即使生就一副好皮囊,他也是不敢用的,他知道,若是内里的干草大火烧个一空,这皮囊也是留不住的。
他怎么能像毛姆笔下的费恩一样不计后果地去谈爱呢。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爱是太奢侈的,太不牢靠的。
不过他想或许这对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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