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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在纽约,他能把藏在小巷里的各种馆子如数家珍。余笙想,他肯定是喜欢美食的。
然而,他还是会选择用泡面糊弄了事。
至于理由,无非是为了节省时间。
他的工作强度本来就大,长此以往,肠胃迟早会出问题。她自己深受肠胃炎烦扰,犯起病来苦不堪言,她不想林嘉誉也变成这样。
稍微提醒一句,应该……不算多管闲事?
余笙这么想着,便下意识地唤他:“林先生——”
“叫我名字就好了。”
车载音箱正在播放宇多田光的《first love》,女歌手哀伤精致的高音盖过了他的话语,余笙没有听清。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歌曲唱到“i'll remember to love”时停住了,林嘉誉关掉音箱,车子里只能听见空调呼出暖风的声音。
他迎上女孩的视线,路灯昏黄的光芒从高处坠落,为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绘出阴影,也为他凉薄的表情染上暖意。
“我说,叫我林嘉誉就好。”
余笙感觉心里头有只小鱼浮上来吐了个泡泡,又潜回深暗的水底。
可是那个小泡漾起波纹,圆圆圈圈,皱了水面。
“那你也一样。”她固执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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