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和国王不但不会给他们发俸禄,反而还要收取税金。
自治城市工会也只会为自己获得的权力支付报酬和税金。
欧洲的立法权独立,也就是近现代议会的形成,也是工商业群体向国王夺权的结果。
所以欧洲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都天然的与行政机构互相对立。
因为行政机构是国王和领主权力剩余部分的延伸,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都是反抗者夺走的那部分。
欧洲国王是通过夺权完成中央集权的。
神洲古典时代没有类似欧洲的特殊环境,本来所有权力就默认都是属于皇帝和朝廷的。
皇帝皇朝廷还要给所有的官员发俸禄。
就算是有人意识到司法独立的好处,到底要不要实施的时候也会重点考虑成本问题。
一旦有其他的更重要的事情,就很容易放弃这种没有强烈需求的改革。
相比于欧洲的教会、国王、领主、工会的四方角力,神洲古典时代的权力争夺更多的体现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上。
神洲古典时代早期,地方主政官员的权力极大,除了军事之外的其他绝大部分事务都能管。
甚至很多时候军事也能管,地方官都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州、郡、府、县这种规模的行政区的资源和能量有限,主政官员就算是大权独揽也很难对中央朝廷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是神洲的省级行政区的规模太大了,已经是春秋战国时期或者欧洲的大中型国家规模了。
一个人完全掌握一个省的资源和人力,在中央朝廷上也会有巨大的话语权,自然也最容易被皇帝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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