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城市的自由民,避免被领主抓回去。
以至于领主有时候会率军抢劫名义上属于自己的城市。
领主的权力在大城市中是通常是受限制的,哪怕这个城市的所有权明确属于对应的领主。
城市管理人员通常不是领主任命的官员,而是各种行会和市民代表组成的市政厅,组织形式通常具有一定的民主性质。
倒不是封建领主不想直接管理自己辖区内的城市,而是由于种种社会原因不得不做出的退让。
欧洲特别是神罗地区,这里一个人或者一个地方,实际上有三个统治者。
本地土地的领主、整个国家的君主、遍布神罗的教会。
当一个地方由于交通便利,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工商业聚集区,也会形成各种形式的行业协会。
当地的领主会直接管辖并收取税金,但商人天然拥有逃避管辖的倾向。
恰好神罗的三头统治方式给了商人机会。
城市商人协会可以联络教会或者国王,愿意用直接向国王或者教会缴纳税金的条件,来换取整个城市区域的自治权。
国王和教会也很难直接统治遥远的城市,但是不妨碍他们想尽办法获得这个遥远城市的税金。
理所当然的选项是为当地的领主更换封地,把城市土地变成自己的。
如果国王和教会的计划成功了,那对应的城市自然就变成了王国或者教会自由城市。
如果当地领主不甘心,可以主动跟城市商人协会协商,主动给商人自治权,规避国王和教会插手。
久而久之,神罗的很多城市变成了各种形式的自由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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