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钱,发展民事,强人也就找到了,东西也就找到了,东西少没少,这就只有天知道了。
治罪强人?
这当然要治罪,这可都是新官吏们的政绩,哪能不治罪?
必然要重罪!
全部处斩!
但是,找到的强人是什么人?全是狱中那些本身就待斩关押的人犯。
前内阁首辅大臣张居正上书规定诸省府县每年处斩人数定额的事,至今都在为知府、知县称赞传颂。
当真是太好用了!
而豪绅、富户们对死囚怎么出狱,还强抢、烧毁的店铺什么的,知府老爷、知县老爷的答案也很简单,就不允许人越狱吗?
越狱后逃跑,总要有点盘缠吧?抢了一些为富不仁的东西,很合理吧?
逻辑闭环,知府们、知县们就开始杀人,根据大明律,被关押待斩的死囚,一旦出现越狱等重大恶劣之事,可向上禀告,立即问斩。
当今内阁首辅大臣高拱本就对关押死囚待斩,浪费钱粮的事很不满意,对诸省府县“减少死囚人数”的事,自然是高兴的。
于是乎,死囚被斩。
豪绅、富户亏了钱。
知府、知县得了政绩,又得了发展民事的钱粮,等民力一上去,提拔顺理成章就来了。
张居正在任时,知府们、知县们还不敢这样大搞特搞,高拱一上任,可以说是完全放开了。
高拱内阁、朝廷,在张居正内阁结束两个月的时间,诸省府县接受地方豪绅、富户的投献,竟高达数亿两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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