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俱葬身火海。
偏偏那火起时已过了夜半。柳轶尘为赚些零钱,接了个为书商攒稿的活,因稿子要得急,书商怕她偷懒,干脆在客栈开了个房间看着他写。那夜守完林嫂,柳轶尘快步赶去客栈,遂躲过了一场大火。
少年柳轶尘从客栈的窗户中看见一片红光,知道不妙,疯狂疾奔过去,棺材铺却已叫火舌吞没。
少年不管不顾,冲入火海,只救出因金大宝连夜骚扰而未睡死的林嫂。林嫂也因此毁了半张脸。
少年寻着证据,安顿好林嫂,踩着天边第一缕光,上了京兆尹府敲登闻鼓。京兆尹沈濯缨其时正好病重,代府尹赵旭早收了金家好处,且深知金大宝与江家有沾亲带故,是以对少年呈上的证据视而不见,胡乱判了个“家仆失手,打翻火烛。”报到病重的府尹处,府尹未置喙什么,只在卷宗上随手上添了一笔:“令命金家将林家老小好生发丧安葬,请慈济寺的高僧为林家亡魂超度。”
既非金大宝杀人,为何要他出钱发丧安葬?
既是金大宝杀人,为何判官只字未提,却只断个意外?
好个糊涂官判糊涂案。
少年被扔出衙门,金大宝大摇大摆从他身边走过:“看看,告我又怎样,你能告的赢吗?”
少年一言不发,走到登闻鼓前,抡圆手臂,一下又一下,重重敲在那鼓面上。鼓声重如千钧,像照着人心面在捶。
清晨的京兆尹府前,聚满了看热闹的人。行人指指点点,说这面貌俊秀的少年莫不是疯了?
府尹才断的案,此刻便又敲起了鼓,这不是成心叫人府尹难堪?
&nbs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