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不大不小一个富婆,花钱上,大手大脚惯了,总要犒劳一下前段时间的辛苦。
最近锦云打算出书,一本有关恋爱学的书,名字她都起好了,就叫《爱情三十六计》。
周清雅听完噗嗤一笑,“这也太烂了。”
锦云抿了抿嘴,脸上有些无光,抬起来头看她半晌。
“大俗即大雅,你懂什么。”
虽然嘴上不承认,不过突然被挫了锐气,毕竟锦云在文学上的造诣,到底几斤几两,还是有些自知自明的。
想到文学造诣,锦云一时间又犯了难,出一本关于恋爱经验的书简单,只是写书有点儿难。
本来脑子里浮想联翩,想得那叫一个振奋,不过坐在书房,到了伏案写作的时候,一上午也就憋出来一百个字。
锦云这才了然,原来自己不是没缺点的,缺点也有,那就是不会写东西。
磨蹭了没几天,锦云彻底认输,亲自写这个就罢了,不过有钱能使鬼推磨,她自个儿写不成,可以找人帮她写,有个职业不是叫“代笔”?
锦云都想好了,到时候就把这几年的工作案例好好整理一番,到时候把要求和想要的效果口述给对方,至于最后怎么一个呈现方法,让对方来定。
想了想自己的粉丝体量,她决定先出个三万册,如果效果好,到时候再出本个人传记。
人啊,没钱的时候,求得是钱,有钱的时候,也就求一个名嘛。
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沈成津,本以为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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