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吗?”最先发问的竟然是李蕴。
应渐冬有点不好意思,“挺喜欢的。我以前总觉得小孩子不好带,现在一看,也挺有意思的。只要他不哭不闹,我就挺喜欢他。”
“你好像挺喜欢起司的。”
“是啊,”应渐冬看了正玩的不亦乐乎的起司一眼,笑了,“起司很听话,也不哭也不闹,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还会说话。”这样的小孩子,谁不喜欢呢?
“那,你有没有想过,咱们也养一个孩子?”
应渐冬一抬头,对上李蕴亮晶晶的眼睛,和那些许期待地笑容,真是心都化了。
但他很快又低下眼睛,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想过。但是——”但是太难了。就算他的条件可以收养一个小朋友,甚至找人代孕,可他不想看着小朋友在被人非议的环境下长大。“没有妈妈”,“同性恋的儿子”,“死基佬”,这种词语太残忍,只听过一次,就让人心碎至极了,他不想让孩子也被迫压上这样的头衔。
于是他转移掉了这个话题,笑着问李蕴,“你好像也挺喜欢起司的?”
“是啊,”李蕴大方承认,“他长得像仓鼠。”
“.......噗,这是什么理由?”
“我小时候偷偷养过一隻仓鼠,有一次我餵它吃东西的时候,牠咬了我一口,我挺讨厌牠的;后来牠死了,我又觉得挺想牠。应叔叔,”他微微起身,在应渐冬耳边说,“你知不知道,起司和那隻仓鼠长得,特别像。”
轻轻的热气吹过,应渐冬身体一颤,差点失了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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