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程张嘴唱开始,不少酒吧里地客人都将目光投注了过来。
程程唱的完美无缺吗?那当然不是,但‘惊艳’确实是惊艳了。她站在那里唱唱歌、跳跳舞,‘哒哒、哒哒’,就让人联想到了魔幻气质极强的南美土地上,破旧的房子里,人们彻夜欢聚,就只是跳舞,跳探戈。
最好的舞者跳上一整夜,舞伴换了也不下场,换一个舞伴接着跳,鞋子都要磨坏了。
这就是‘探戈马拉松’。
在难以言说的日子里,用舞蹈燃烧自己——这对其他人其实不重要,但对跳舞的那个人很重要。
程程唱的随意洒脱,没有了上辈子的执着,反而更拿捏住了这首歌的精髓,至少她觉得这是自己唱的最好的一次。
一曲唱完,听众们的掌声和注视也说明了这一点。
程程微微弯腰致意,又对乐队点了点头,这才回到原本的吧台位置。
她再来的时候,原本的位置旁边新坐了一个人。低着头,刘海很长,快遮住一半的眼睛了,但并不难看——这是一个很瘦的男性,露出来的皮肤都有点儿白过头了,像是从来不见阳光的那种。
程程可以看到他的手,一只手捏着笔在酒吧提供的印花小纸片上写写画画,另一只手,中指上戴了一枚银戒,但不是很夸张的那种,他正头也不抬伸出这手去够刚刚点的酒。这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手指细长有力,皮肤干净白皙。
对方大概也察觉到了旁边有人,停了一下,侧过头看过来。
“唱的很好...不过,你的嗓子没什么辨识度哦...”
声音有点儿低,但程程听得很清楚。大概是对方说‘悄悄话’,程程也下意识将声音压得很低,小小声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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