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有多粗心才一点端倪都没发现,也或许是另外几人刻意瞒着她,毕竟原主的个性实在有些迂腐。
听便宜娘说,她以前给小姐们做过伴读丫鬟,所以会一些简单的蒙学。
怪不得人都说“宁娶大家婢不娶小户女”呢,一般百姓家的女孩子别说读书了,绝大部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或者说,好多女孩子连个名字都没有。
看着灶眼里升腾的火苗,绵绵揉了揉脑袋,她虽然有名字,可也不想当一辈子的烧火丫鬟,要怎么样才能改变现状呢?
而冯氏也觉得自打那次磕到头以后闺女好像越来越聪明了,她就说嘛,自己跟孩他爹都不是笨的,生的女儿能差到哪去!
周氏虽然上午那会走了,到了晚间还是被请了过来,一同来的还有二伯父陈培贵。
乍见到二伯,绵绵都没敢认。
以前在老家,他总是穿的灰扑扑的不说,因为心事重的缘故耳后都有了白发。
今儿一见,身穿湖蓝色短打黑色厚底布鞋衬的很有精神,头发梳的整齐油亮,言谈间也十分爽快的样子,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陈三也替自己的二哥高兴,拍着他的肩膀说:“咱哥俩也算是同命相怜,都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以后老家那些破事咱们就不掺合了,咱们就在这城里好好混。”
陈二附和着点头:“行,咱哥俩好好混,就不信混不出个人样来。”
这边哥俩在那里慷慨陈词,那边妯娌两个则说些家长里短。
周氏皱着眉头道:“这城里开销也太大了些,每天一睁眼就得花钱。连棵葱都得花钱买,柴禾都要买,以前在村里哪用的着花这个冤枉钱。”
“唉,城里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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