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舍友,就叫她琳琳吧,她几乎天天粘着我,到哪都要带我一起,我们俩成了最好的闺蜜。
可能有读者会想,我和琳琳会不会变成《我的露出》里的王真真和小陈?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你们,没有,琳琳直到她人生的最后时刻都不知道我有这种嗜好。
和琳琳在一起的经历就不说了,因为都是和本文无关的内容,而且每次回忆心里会痛,会想她。
好啦,说回恋爱,其实整个过程很简单,就是舍友带我去参加大四学长的联谊会,我在那里遇见了他,他和我都来自s市,出于对学霸的崇拜,再加上是同乡,我以为这是缘分就和他在一起了。
恋爱之后,我扔掉了所有的裸奔装备以及中学时做的暴露服装,下定决心,要洗心革面做一个正常女孩。
张爱玲说过,每一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后,都会变的很低微,一直低微到尘埃里。
我也是如此,每天都像活在梦里一样,贱贱的,几乎都要贱死在他身上了。
简单来说,就是每天给他打水打饭各种伺候,像佣人一样,而且还要随时满足他的性欲,和他在一起的一年里,为他打过三次胎,我都毫无怨言。
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傻了。
后来他快毕业时把我甩了,被一个家境优越的富家女孩拐跑了。
当时我就像天塌下来一样,贱兮兮地跪在他面前哭着求他别不要我,他对我说了很多诸如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话,我不听,跪在他脚边紧紧攥着他的裤脚不让他走,他踹我我也不放手,直到最后他说了一句:“她是处女,你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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