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苏惠全。第一次他便记住了。
他开始跟踪那个孩子。
苏惠全的生活十分枯燥无聊,每天睁眼就是面对无数杀人计画。而他也如同机械一样,分毫不差。几点出门,几点收拾好一切、完成工作,照表抄课。
苏惠全跟他弟弟同年。若弟弟还活着,就是苏惠全的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天天与人命为伍,开心吗?范良不禁想,却很快笑自己多管间事。
那苏惠全办起事来一板一眼,身材很好,裤子很贴身,喜欢吃甜的,但果冻类的敬谢不敏,奶过敏……,跟着一个人时间长了,对他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好比苏惠全每天早餐都去同一家早餐店,喜欢吃总匯三明治,咖啡要喝路口那家连锁店的,午餐不吃,晚上一定要吃白饭。
苏惠全没有父母,跟着他们单位的管理者生活。那个带着他的男人叫方寧,看上去跟自己差不多年纪……。
还有苏惠全表情不多,尷尬或是害羞的时候却很可爱,耳尖红红的,像是可口的点心,让人想一口含进嘴里。
他笑起来很好看,每当他一笑,范良便能感觉自己心头一空。彷彿一切仇恨与罪孽都已远离。
范良本来的计画是跟个一个月,要能胜任就绑回家。
可他天天参与着苏惠全的生活,一天一天,他一直告诉自己,「反正巩云那边也还没那么确定……」,拖着拖着,等他发现时,他已经跟着苏惠全整整一年了。
以前他的长官曾经告诉他,跟着人最好不要超过三个月,去一个地方卧底也尽量要速战速决。因为,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三个月,已经足以让你对一个人亦或一个地方產生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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