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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廷钰却起身拍了拍衣上的褶皱,跟个没事人似的,端着酒盏,笑语晏晏地过去,“王爷瞧着兴致不高啊,可是这里伶人的姿色,不合王爷胃口?”
方停归狭长的凤眼微微觑起,淡淡扫他一眼,又似没看见一般,面无表情地收回来,继续望着天上的烟火,不咸不淡地反问:“合胃口又如何?不合又怎样?这里是皇宫,上台献艺的,也都是教坊司的在册伶人,可不是世子一句话,就能随意霸占的。”
这话显然意有所指。
想起那个被他弄死的农女,宋廷钰心头一哽。
说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山村野地里出来的姑娘,一辈子也进不了几次城,死了也就死了,跟蚂蚁烂在鞋底下一样,压根不值一提。
他本来也都已经忘记。
谁知这厮忽然杀了他一个回马枪,回京上朝第一天,就把这事直接参到了御前,让人没有一丁点儿防备。
别人出来打圆场,他还把他们挨个全告了,罪名一条接着一条,列得比御史台还清楚。
知道的,说他是在给那个农女出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代陛下肃清朝堂。
呵。
不过一个泥地里摸爬滚打的马奴,运气好些,才飞黄腾达,勉强混出个人样。什么人脉背景都还没坐实,就敢跟他们摆谱。
呸!
凭他也配?
宋廷钰不屑一嗤,面上却还保持着谦谦的笑,仿佛并没听出他言辞间的讥讽,顺着他的话茬感叹了几句红颜薄命,最后才调转话头,给自己打圆场:“王爷莫要误会,在下不过是感慨王爷此番在北境立下的汗马功劳,怕这些庸脂俗粉怠慢了您,这才有此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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