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都一一改了过来,确认不会暴露自己身份后,才秘密命人将信件寄了过去。
信笺抵达位于秦州的指挥处时已是三月初,被人以箭射至城墙上,送至奉命讨伐叛军的秦州刺史处。
三日后,桓羡率领先行部队到达秦州,秦州刺史即将信件交予了天子。
桓羡看罢,却似魂悸魄动,猛地攥住了对方衣领:“这是谁寄来的?”
信件中的行文语法,如何那般像薛稚?
作者有话说:
第78章
薛稚的读书习字全是他所教, 对于她的那些行文之习惯,他再熟悉不过。
譬如“何以”这个结构, 正常人多是写作“何以”, 她却总爱写成“以何”,虽然不算错误,到底与大众不同, 他怎样纠正也纠正不过来。
再如“于金城会盟”之句,换做旁人多会写成“会盟于金城”, 她却习惯将地名放在前面。这样的例子,这封书信里比比皆是, 实在巧合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作信的人或许自己不觉, 但旁观者清,他却是看得一清二楚。
难道, 这信真是……
桓羡胸腔里一颗心突然直直往下坠。
刺史荆蒙全然不知君主为何突然激动,忙将事情告知:“陛下, 这封信是被人用弓‖弩射在城门上的, 送信之人的身份,臣等着实不知啊。”
“但信件既是言叛贼欲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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