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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明明生得比谁都凶,却是个身边不能离人的。
他苦笑,牵绳索的手紧了两分,已经下定了决心。
目送一人一狗离开,霍平芜啃烧鸡的动作慢下来,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极为不适应。
默默放下鸡翅膀,他看向守在院门口的小厮,挑眉:“手里拿的什么?”
小厮战战兢兢地走过来:“刚刚有人来送信,说是给您的。”
土黄色的信封被送至跟前,墨渍漆黑,封皮上只落了几个单调的字,值得他多看两眼的,也就是那几个字,刚巧是他的乳名。
他翻了个白眼,冷冷一哂,抬手接过信纸,三两下就将其拆开。
简短的几行字很快便看完了,霍平芜的面色也愈加刺骨。
果然是他的好兄长,能做出这样的事,倒也算不上稀罕。只可惜,他高估了启国在他心中的地位。
想让他为了轻飘飘的一句“得以归家”而背叛樊封,这念头可比他长得美多了。
嘲弄地哼笑一声,二指夹住信,很干脆地朝婀娜的烛光走去。细碎的声响传来,灭得也快,手掌大小的昏黄纸张顿时化为灰烬。
一旁的小厮不敢吱声,只凝着翩翩郎君的脊背发呆。
忽的,面前人转过身来,二人的目光不巧地相碰。
他粲然一笑,像个纯善的孩童:“嗯?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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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婚后的第六日,王府与太师府过了三书六礼,拟定好了婚期。
这天,刚好是千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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