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退出来,蹄子就被会被钉子扎在蹄壳上的皮肉里,疼得不敢动,它就挣脱不了了。”
吕律笑道:“咱们那次去塔河抓飞龙,在林场附近的山里,四哥踩到的那个用钢筋做成的陷阱一个道理,只是,那个陷阱是针对腿上的血肉,而抓脚是对蹄子,伤害性要小得多。
事实上,这是一种很古老也很聪明的陷阱,在西南那边,人们捕捉大象,也是用类似的陷阱,被叫做象鞋,大象一踩进去,脚掌想退出来,就被上面的钢钉给扎住,连大象都逃脱不掉。”
“挺有意思,你说这些招是咋想出来的?”
吕律说得很详细,雷蒙一听就知道其中的妙用的。
“要不怎么说是打猎是门技术活呢。这些野物,哪一个不聪明狡猾,为了吃穿,只能想尽各种办法,这也是智慧的结晶了。很多事情,光靠蛮干可不行。”
吕律微微笑了笑:“跟长角的雄鹿不同,母马鹿是不长角的,只是在脑袋上有两个小的凸起,但是马鹿脖子长而且粗,我估计,用连环套套上了也容易挣脱,所以,还是觉得用捉脚比较靠谱些,它们的蹄子很大,踩进去也不容易伤到腿脚,毕竟是要弄回来养着的,还是尽量不要伤到它们的好。”
“抓脚的布置也很有讲究,虽然说鹿群活动比较零散,但还是有一定规律,尤其是这种季节,天太热了,它们会去碱场添泥巴或是吃一些烂泥,这样的位置比较固定一些。”
赵永柯给出自己的建议:“还有,马鹿别看着大,但是机敏程度不比梅花鹿小,大多吃草的野物都有一个特性,喜欢往自己熟悉的地方跑,因为是经常活动的,知道什么地方方便逃跑,哪里有什么野兽出现,看着没有道,但其实还是有的,只是范围很大,不清楚它们究竟会往哪里走,所以,还是得找着碱场来设抓脚。”
吕律也微微点点头。
碱场捕猎,对于鹿类动物来说,一直是个不二的好地方,对盐分的需求高,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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