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既然金钱确实是自己择偶方面的优势,他追求某人的时候也会很大方地利用金钱优势,那么对方喜欢自己的钱又有什么错?
是他给两个人的起点定错了,他以为在酒吧看见一个长得不错的男生也算是喜欢,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卢景长得还不错;他以为一个根本没见过的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可以认识、发展,就像杨晓阳说给他介绍小绵羊,他也不算抗拒;他以为自己展现出足够的优势,长得帅,有钱,做的游戏拿了奖,对方因此欣赏他那么这也算是互生情愫。
那喜欢应该是什么?胡斯御从以前开始就对“喜欢”这两个字没什么崇拜感,有的人觉得喜欢一定是神圣的,一定是深刻而有含义的,胡斯御现在仍然不这么认为。
他的喜欢源自某一瞬间的贪恋,譬如现在。
世界上有那么多像卢景一样的人,他们有些社恐,总是在用更多的时间思考怎么不犯错怎么更合群;他们有一些自己的小特征,比如自然卷的发根略微蓬松,比如吃饭的时候习惯先喝一口水,吃完了饭杯子的水也要一口气喝光;他们总是要逃避别人的视线,一旦跟你视线对上下意识是要躲一下的,再看回来也很犹豫、试探。
可现在缩成一团坐在落地窗前的只是卢景而已,胡斯御想让这一刻更久一点。
胡斯御习惯把衣服挂在衣架上,得到允许之后卢景帮他整理好了衣服收进了收纳袋里,这点事情很快就做完了。不知道接下来做什么的卢景看到胡斯御正在整理文件,觉得可能不太方便打断他,肯定也不方便擅自动他的东西,只好先休息一会儿了。
他坐了大概十几分钟,突然听见身后有冰箱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转头看见胡斯御手里拿着两罐气泡水走过来。客厅的桌子上多了两个纸质的箱子,应该是胡斯御已经收拾完了书房的文件。
卢景刚想站起来,胡斯御按了一下他的肩膀,陪他一起坐在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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