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音乐。
他打开电脑播放器,点了根烟,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命令我跟着扭。
一首英文说唱,前奏是跑车追逐漂移的引擎声和排气管的轰鸣声,伴随着钢管相互撞击的背景音,鼓点密集,唱词很脏,大多是俚语,像是飞车党飙车时爱听的风格,和他本人的气质有种强烈的割裂感。
西装暴徒,我突然想起这几个字。
音乐是有规律的,相对他拍掌的随机节奏,跟着歌曲踩点摇晃难度低了很多。
今天是经期的第四天,小腹隐隐有些坠胀,扭完一首,后腰处仿佛呷了柠檬,酸的要命。
“休息一会儿”他说。
我有些困了,想打哈欠,又怕马克笔从嘴里掉出来,勉力维持住咬合,面容因此而有些扭曲。幸好摄像头没有对着面部,不会被他看到。
“坐好,把腿打开对着我”
我按他的要求去做。
“马克笔从嘴里取出来”
我可真笨,到现在才懂他的意图。笔怎么会是调教小狗的工具,笔是用来书写的,用来做标记的。
只要是物品,都可以被标记,不是吗?
“写字”
言简意赅的命令。他让我写,可是没有说在哪儿写,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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