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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警察就把我带去拘留所住一晚,隔天早上开庭,我当晚几乎没有睡着,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会落到这个下场,我有得罪小芳什么?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平常大家都处的好好的,我把她当自己人,我以为我不用防着她像防着外面的女人那样,这结果是告诉我任何女人都不可以信任?隔天早上我带着黑眼圈去开庭,一开始还是检察官先陈诉案情。
「报告庭上,本案经查係原告、被告及不知情第三人相约喝酒聚餐,席间第三人另有要事先行离席,现场仅剩两人独处时,被告遂趁酒意犯下性侵罪行,人证物证俱在,且被告属于累犯,恶性重大,建议从重量刑」「好,被告有没有什么要辩驳的?」「法官大人,我当天完全没有碰到小芳啊,我只是醉倒了趴在那边,醒来
一看她衣服就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