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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卖文契”。
她心头一颤,急忙往下读后面的小字。这些小字写的是买卖的背景,写得很详细,柳青一目十行,捡着重要的看。
卖方刘闻远,买方钟福,所卖是京南白纸坊干面胡同的一间南货铺子,成交时间是五年前的四月初五。所有的内容都和卷宗里收录的那份文契一模一样。
然而价格是——
一百两纹银。
柳青紧紧地捏着这张文契,两只手已经抑制不住地抖起来。
这就是五年前她看过的那张转让文契,按规矩,洪敬应当将它和当月的账本放在一起,在那个月的月底交给她核账、归档。
只是当时还没到月底,刘家就出事了。
这张文契居然一直在洪敬手里。
那卷宗里的那份两千两的文契是哪来的?
按都察院的一贯做法,应当是查过刘家账簿的,所以那份文契应当是从刘家归档的东西里找到的。
也就是说,当年洪敬偷梁换柱,将这份一百两的文契换成了那份两千两的文契归档。
柳青忽然觉得眼前一阵眩晕,身子一歪,靠在了藤椅的腿上。
就因为这么一份假造的文契,父亲含冤而死,母亲和妹妹病死在流放的途中,而她沦为逃犯,冒名顶替伪装成别人,过着不能见光的日子。
“大人您没事吧?”洪芳见她神色不对,推了推她的胳膊。
“......我没事。”柳青摇了摇头,神色凄然。
“没事就好,大人您看,我爹爹居然存了这么多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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