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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公an严打,黑拳打不了他就拜了山头给人做马仔,白天在教室里读书,晚上拳里来刀里去,活得像个没有芯子的躯壳。即便这样他也考上了大学,数学教育专业,一个古惑仔,竟要站上三尺讲台,着实讽刺。
大学期间,他在安保公司兼职,名头说得好听,其实就是给人做保镖,时间相对自由,赚得也多。一混混了四年,大学毕业后,安保公司留他,他却义无反顾的当了一名高中老师,只是入职体检时,他将负责人拎入了厕所,在深入交流之后,带着一身纹身走进了新发镇高级中学。
至此,张老师常年长衣长裤,衣扣严谨。
一颗烟燃尽,他将烟蒂按死,回头看着因为劳累已经进入深度睡眠的方斐。他想了想自己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方斐13岁还是14岁?当时他跟着一个混混来新发镇的堂口“视察工作” ,见一个小瘪三截了一个白净的小男孩回来。小瘪三要钱,小男孩抱着书包摇头,最后轻声说给朋友打个电话让他送钱过来。张智饶烦得慌,想走,却惊讶的看到小男孩皱眉巡视“堂口”杂乱的环境,然后放下书包开始收拾。
他忽然觉得有趣,这是他鲜少出现的情绪,便一直看着男孩儿打扫,直到男孩儿收拾到他身边,小心翼翼的抬眼看了他几眼,好像在谨慎的评估过自己的凶恶程度。评估后,他竟然伸手将自己肩头挂的草叶子摘了干净,又顺手掸了掸袖子上的灰尘,最后看着自己手腕露出的纹身,小声的问道:“疼不疼啊纹的时候?”
张智饶忘记自己回没回答,倒是记得来救他的男孩儿在看到他正在给劫匪收拾屋子时气得转身就走,小瘪三作势要追,自己却拦了下来,不急不缓的对那个被叫成“方斐”的男孩说:“回去吧,以后这里的人不会劫你了。”
夜色深重,他转身摸了摸沉睡的年轻人,低低的叹到:“小时候那么乖,长大了偏要人花这么多的心思才能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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