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人气不旺,自然不怎么赚钱,因而秦见在资本家的剥削下几乎承担下了这里的所有工作。好在新发地界儿的主顾们人傻好蒙,不然以秦见只看了两个调酒视频便赶鸭子上架的技术,也只能糊弄糊弄鬼了。
他将颜色分明、花里胡哨的果酒推到方斐面前:“说吧,喜欢上谁了?”
方斐从杯子中抽出吸管,小心翼翼的喝着杯子中的第一层颜色:“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秦见觉得这么耗下去自己必定早生华发,他开始收拾吧台,不咸不淡的调子透着不满:“不是人也无所谓,你这种小垃圾喜欢上什么东西都不奇怪。”
秦见只有在极度不爽的时候才叫方斐“小垃圾”。这个“昵称”始于小学那会儿,当时方斐被人欺负哭哭啼啼的打电话给他,秦见一脸戾气提着棒子去救,到了地方却发现方斐正在给人家收拾屋子,打扫垃圾。
那是一段秦见至今都不愿回忆的记忆,欺负人的“恶霸”都没能正常发挥,支支吾吾的透着不好意思。
秦见被气得狠了,当时扔下了一句“小垃圾”转身便走,方斐急的跳脚,又不敢触怒“恶霸”,要哭不哭的时候,还是”恶霸“丢了一句“还不快跟上!”
想到自己不光彩的过往,方斐扁扁嘴,心中更加郁郁,他将吸管一拔,端杯豪迈地喝了两口,杯子落在台面上的时候,他吼道:“我喜欢的是人!是男人!是秦三!”
半地下室的屋子静极了,几乎落针可闻。秦见觉得自己拿着抹布的手有些抖,他攥成拳低声且犹豫地确认:“你说什么?”
“我喜欢男人,”方斐自暴自弃,“喜欢秦三。”
秦见转身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脖子一扬,干了。
“吓到你了?”方斐觑着秦见,“不理解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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