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决定时,迫于老约克的压力,他命令士兵们给唐福制作了一副担架抬着唐福行进。
唐福在心中偷笑不已,他看着一脸郁闷的李也心里乐开了花,心想你个臭大兵,砍老子砍的爽吧,现在要抬着老子走。
同时唐福还发现,山林里的环境似乎特别有益于他的修炼,吸收和同化“元”的速度要比在希玛城快了一倍,唐福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也就不管他了。
其实“元”是一种与魔法元素类似的能量,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数量是相对有限的,由于很少有人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修炼,“元”的密度要比希玛城那里高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对唐福来说无异于天赐良机。
随着山势越来越平缓,李维拉一行人的情绪渐渐亢奋起来。
唐福感觉到大事不妙,从士兵们的只言片语中他得出了结论,再走过前面的山坳,穿过一片茂密的森林,他们就可以走出令人发狂的哈沃斯山,到达雷色帝国的边陲小镇达卡城。
李维拉在达卡城埋伏了一批人手,接应他们返回千山帝国。
不怪这些士兵欣喜若狂,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风餐露宿昼伏夜出,杀人放火长途跋涉,高强度的体力活让他们付出了无数的鲜血和汗水,还有巨大的精神压力。
这年头,在哪里都不好混啊!眼看达卡城近在咫尺,美酒,美人,美丽的夜晚正在向他们招手,他们能保持冷静才怪。
唐福已经下定决心,今晚突围。
他宁肯死在哈沃斯山里,也不愿意被人带到一个不可知的地方,面对不可知的命运。
那把价值五个金币的匕首在希玛城的搏杀中遗失了,现在他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一双手。
唐福看了看老约克,老约克正对着火堆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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