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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十年我玩弄了不少年轻人,你知道网路交友的可怕吗?在这浩瀚的网路里,隐藏着多少事情,似乎没有人能够抽丝剥茧其中暗藏的玄机。键盘上的敲打,抒发出的情绪,一字一字流入网路上,这虚假的情感,让多少人神魂颠倒。
有多少人为爱痴狂,有多少人情所困,有多少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却依然执迷不悟的往前走,还以为自己一直朝着希望的亮点前去。
之前,我在聊天室认识了小旋,一个二十几岁的傻大学生,不过他也真好骗,我随随便便哄个几句话,装可怜,就让他花了不少钱,能够白吃白喝的感觉真好,只是现在的他,早就安稳的睡在我后院里,成为花园的肥料,其实我一点也不后悔杀了他,因为他,我才又挖掘出,原来自己是对濒临死亡的肉体是那么憧憬。
而聊天室后来因为色情广告的氾滥,消失在网路上。不过,现在又冒出这所谓的部落格。部落格比聊天室更优势,不只是单单可以认识人与人聊天,这就像是公开的私人日记本,更可以透过部落格的网志更了解这次我要下手的对象是什么样的人。
年轻男孩的照片游移在我的眼前,虽然很期待下一个对象,但是下面还是没有什么感觉,打从跟小旋的尸体做过爱后,我觉得我的胃口好像又更大了。
昨天晚上我下班后,看到一隻大概六个月大的流浪狗,躲在草丛旁,四下无人,只有天空上的月亮观望着我和小狗。我蹲下并拿出中午吃剩的麵包将小狗吸引过来,牠用水汪汪无辜的大眼看着我,摇着尾巴并低头吃着麵包,我顺势捧起一颗颇重的石头,用力的砸在牠头上。
牠惊叫一声后,只见鲜血四溅,我双眼发红,双手溅满了这畜生的血,黏稠的脑浆沾在我的手指尖,噁心,超噁心,这畜生的头部已经无法分辨出来,被砸碎的头骨、脑浆、头脑像豆腐般搅在一起,我只觉得作噁,原来不是任何生物的死亡都可以让我有情慾。我想我一定要再找一个人试试看,一定要再找回那种感觉,那种情慾的高涨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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