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个人的一生是一本书,那我这本一定是缺页而且还有诸多空白的书。这不算是夸大,我的脑袋真的有点不太灵光,从那件事以后就是这样了。简智雨跟我说坏记性其实也算是种文明病,不信看看那些重度电脑使用者,他们的大脑一直维持在亢奋状态,晚上根本很难睡好,除了记性变坏,脾气也变差了。
她跟我从高中认识到现在,七年了,她的个性一直没什么变过,还是一样喜欢说些不中听的话,但贵在她都是真心的。
我的坏记性陪我走过高中三年和大学四年,因此写完的笔记本和记事本不计其数,搬家那天我妹任培青跟她男朋友过来帮忙,那些累积的本子可以塞满两大纸箱,后来培青威胁我一定得要扔掉,否则她就让我在这团纸箱城堡中自生自灭,所以我只好精挑细选几本。
除去上课用以及纪录日常必须琐事的本子外,我每个时期都挑了两三本纪录重要事项的作为珍藏,事实上年代太久远的我还真没胆子翻阅,不知道每个人是不是都这样,怯于面对过去的自己。
好像根深蒂固认为过去的那个我很幼稚,没什么可取的,甚至想要毁灭她。
我纪录这些除了证明自己不虚此行外,也没什么太大的作用。第一次做过的事佔了半数,和朋友争吵或是交了男朋友这种跟他人互动的我却很少着墨,其馀剩下的,都是我的自言自语,尤其是那些难以啟齿的,要是哪天能着手撰写自传,我一定不会放进去的事。
星期一,一週之始。
我简单吃完早餐后,拿起包包走下楼梯,往捷运站前进。上班时间每个人在月台上蓄势待发,等车门一开,试图突破眾人抢到座位好能在乌烟瘴气通勤时间偷得间。但我的运气不是很好,只差一步,我就不必缩起身,只为在车子啟动以及煞车时能够不碰到别人的身体。
人潮一波波涌进,我靠在门边,有个上班族打扮的男人感觉像是宿醉未归,浑身酒气,软绵绵倚靠栏杆。他铁灰色的西装縐成一团,散发一股酸臭混杂酒精发酵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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