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担心的其实就是品牌的格调被拉下来了,在没听路菲菲详细解说之前,她心中闪过的样子就是星巴克的纸杯。
就算星巴克在中国是白领装逼利器,但本质上,它就是一个连锁咖啡店,在她的眼里,甚至可以称之为粗鄙的连锁咖啡店,在里面的人都是连最应该悠闲的咖啡时间都不得自由,必须拿着笔记本电脑在里面忙工作的可怜人。
所以路菲菲刚提出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哦,不……
现在听下来,她又觉得可以了。
奢侈品得让普通人稍微了解一点,又了解得不够多,只觉得神秘莫测,异常高深,这样才能让买到的人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就好像小说里的男主必然开着豪车来接女主,让女主身边的人连连惊叹,说女主傍上了有钱人。
要是女主身边的人都认不出那车是啥,再来一个没什么情商的,把宝马i认成三万一台的奇瑞,那就没意思了。
要是剧情到此为止,读者高低得给个差评。一定得站t出来一个识货的,打脸了有眼不识泰山的人。
国情所限,国内特别特别有钱的人也不过是这二三十年才富起来的,有钱到真·淡泊一切的人不多,别说国内了,国外那些父母乍富的二代们,一样热爱炫富。
凯瑟琳现在的主要客户,都是比new oney要稍微old一点的阶层,他们处于看不起全身挂满大牌logo,但又希望别人会夸自己有品味,能看出自己手里身上是贵东西的状态。
路菲菲很能理解这种心态,与她合作,一起给凯瑟琳做广告的那家国际4a广告公司的对接妹妹,就跟路菲菲说过,她不是一毕业就进了这家公司,她之前在另一个大型国企,大家都对时尚毫无感觉,一件衣服连穿五天都不会有人说什么。她家条件不错,她也喜欢买好看的衣服,于是,她辞职了,现在在广告公司待得非常舒服,因为同事们都能一眼看出她的某双鞋是品牌在xx年的春季款。
这让她工作起来感觉非常舒服,每天起床上班,好看衣服鞋子换着来,加班都全身都是劲。
路菲菲与凯瑟琳签定了联名协议,由凯瑟琳挑选最具代表性的太阳王时期风格的杯子做成杯套。
路菲菲一时找不到讲路易十四时期故事的教授,这不是问题,那会儿是花哨的巴洛克艺术的极盛时期,段风来加个班是没有问题的。
段风的表情僵硬:“我?”
“怎么?你对巴洛克不熟?”
“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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