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保证这个项目能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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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不行,但是另一位合伙人辉叔觉得很好很可以。
辉叔大名葛辉,四十岁了,家里原先很穷,爹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麻溜下海经商,赚了一大笔钱,将他好吃好喝的供着,让他成为八十年代第一批出国潮中出国留学的人,结果他在热闹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游了一圈,又选择在千禧年回国创业了。
辉叔不负责运营,他在乐游原初创的时候出的钱最多,现在被投资人压下去了,但还是比严凯多。
辉叔:“我还记得,我父母在我小时候走街串巷,一点一点攒钱,然后租店面,再买店面,然后买了三个店面,最后开了公司……那种感觉很不错,跟买彩票突然中了五百万是不同的感觉。我相信会有人喜欢的。”
第三位合伙人是严凯的女朋友梅姣雪,也觉得很好很可以。
她喜欢的是画风和游戏玩法,打打杀杀什么的,她一直都不喜欢。
严凯引经据典,举例市面从来没有这种玩法,无法证明它有价值。
温娜的方案里有国家给出的女性上网人数统计数据,也说自己和认识的不少女性朋友都嫌打打杀杀的无趣,玩一会儿就腻了。
投资人不喜欢,严凯反对不了。
女朋友喜欢,严凯说话的声音也小了许多。
再加上辉叔力挺,严凯的态度也软了许多。
三位创世神在会议室讨论结果:一个人反对,两个人赞成。
最终,严凯批准立项。
但……给的钱不多,就两百万,包括制作和营销费用。
理由是:《永恒之心》在之前已经营销够了,没必要再花钱。
又给的理由是:酒香不怕巷子深。
还有理由:如果游戏真的好,会有玩家主动自己宣传的。
至于制作费用,你们自己想办法,反正网游可以不用第一时间解锁太多玩法和地图,要是玩家根本就不多,开那么多玩法,开那么多地图有什么用。
完全可以画成饼挂着。
真实理由:我根本不看好这个游戏,你们别想多糟蹋公司的钱。
2007年的两百万给一个人,只要不是在一线城市买房,还是可以闭眼乱花很开心的。
但是给一个游戏,还是相当的捉襟见肘。
最不幸的是,之前路菲菲给《永恒之心》做的营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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