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财不杀人,惟独这个廖菊蓉个别,不但贪财,还好杀人,且要斩尽杀绝,童叟不留。
用她的话说就是:不留后患,避免未来子孙报仇,遗祸无穷。
她曾在一次抢劫中连烧五间农舍,造成九尸十命的惨案。
又曾在一日之内拦路抢劫十八起,杀人五十四具之多。
也曾在抢劫一大户人家时,不但将财帛掠夺一空,还将宅中男女老少、丫鬟仆佣三十余口全部杀戮、不留活口。
——如此大案、要案不下数十起,真是罄竹难书啊!一件件、一桩桩,从她口中说出,竟轻描淡写,却听得人们触目惊心、魂飞魄散,冒出了一身白毛冷汗。
审问十分顺利,不待用刑,就有问必答,答则必尽。
惟问及她与刁刘氏的关系和此次劫刑场的主谋时,似有吞吞吐吐、犹疑不决、欲言又止之态。
王知县开导道:“其实这个劫法场的主意还是我在刁府赴宴